昆山宏杨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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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品牌在服务企业注册时,公司有权对本企业的客体拥有专属所有权,并享有法律保护。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属于同一性质。不同的是,商品商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商标,昆山绿化公司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本文所述服务的意义在于第三产业为消费者提供了具有劳动原因的服务。《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修正案)和《商标法》有关商标法(2002年8月3日)也适用于服务商标。